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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劍雄 LEE Kim Hung John (BBA,
LLB, LLM)
•專業發展
-李胡律師行東主及執業律師
-粵港澳大灣區執業律師(廣東邦儀律師事務所)
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「廣東法院港澳籍調解員」
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調解員
東莞市商事調解中心笫一屆調解員、
工商管理學士、法律學士、法律專業證書、
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、認可綜合調解員、婚姻監禮人
•服務大學 及校友會
現任
-香港中文大學(深圳)學勤書院院董
-香港中文大學伍宜孫書院特邀院務委員
-香港中文大學伍宜孫書院學生輔導及紀律委員會成員
-香港中文大學伍宜孫書院學生宿舍委員會成員
-香港中文大學逸夫書院榮譽法律顧問
-香港中文大學聯合書院校友會理事會主席
-香港中文大學聯合書院伯利衡宿舍舊生會主席
-香港中文大學校友會聯會顧問
-香港中文大學校友評議會義務法律顧問
曾任
-香港中文大學校董 (2009 – 2015)
-香港中文大學聯合書院校董 (2015)
-香港中文大學校友評議會副主席(2009 – 2015)
-香港中文大學校友會聯會第18屆會長 (1995 – 1996)
-香港中文大學校友會聯會第40屆會長 (2017 - 2018)
-香港中文大學(深圳)督導委員會成員
-香港中文大學伍宜孫書院籌劃委員會成員
-香港中文大學(深圳)學勤書院規劃委員
-香港中文大學五十周年校慶籌備委員會成員
-香港中文大學雙語委員會成員
-香港中文大學評議會常委會選任委員1993-2015
-香港中文大學伍宜孫書院膳食委員會成員
-香港中文大學逸夫書院校友會義務法律顧問
社會及公共服務
現任
-粵港澳大灣區聯合調解研究院副院長
-多個社會團體義務法律顧問
曾任
-九龍城民娛康樂促進會委員
-西貢公民教育委員會委員
-獅子會港澳303區十二分域主席
-銀線灣獅子會會長等等